行政法视角下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纠纷研究

Authors


周心钰

(法学院,温州大学,温州)

Abstract


教育权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来说已然是全世界公认的一项重要权利,但受教育权是 受宪法保护的主体公法性权利,在学生接受教育的过程中,与学校发生的纠纷主要体现在 三个领域:一是招生录取领域的纠纷,二是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颁发授予领域纠纷,三是处 分或退学领域的纠纷。面对学校的处分等处罚行为,学生可以采取向所在学校申诉、向学 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诉、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些救济手段。但现实中显现的 问题,表明我们学生与高校之间的行政法律纠纷解决机制还有重建的空间。

Keywords


受教育权;教育行政管理;行政法律关系;法律救济


Print